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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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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会所加盟自助协议
本公司网站加盟服务协议书,是对唯美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唯美购”)及根据本协议注册为唯美购网站终端加盟店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首先应是公司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方可依据本协议注册为唯美购网站终端加盟店。
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术语定义
1. 加盟用户:是指通过唯美购网站在线自助加盟依据本协议进行的,访问唯美购和/或购买唯美购商品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的互联网用户。
2. 加盟费:按照本协议书加盟唯美购并签定书面加盟合同后交纳的加盟费用。
3. 唯美购授予活动体验用户自账户开设起6个月免费推广期。

第二条公司网站自助终端加盟店操作流程
1. 您首先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您将被视为唯美购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享受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的权利,并履行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的义务。
2. 您成为唯美购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后,您将获得唯美购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账号及密码,请您在注册成功后,立即修改您的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
3. 您在登录唯美购网站终端加盟店账号后,应立即填写详细的公司信息、联系方式及银行结算账号(请注意:公司名称及结算银行账号信息应与您注册时使用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您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该信息,如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导致唯美购无法联系您或向您进行结算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网站运营收益支付
1. 唯美购与您,自您成功成为唯美购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之日起,您在唯美购合作运营期间,唯美购依据您销售商品和服务按合同标准向您结算利润:
2. 数据核对及结算:
2.1 唯美购自您正式签定合同成为终端加盟店后,向您提供消费用户的收益报表,您可在您的加盟账户中查看。
2.2 您应于唯美购发布收益报表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此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唯美购将与您共同核对处理,并以此次核对结果为结算依据;如您在前述期限内未对收益报表进行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您认同唯美购提供的收益报表,唯美购将据此与您进行结算。
2.3 唯美购与您共同确认: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如销售利润不到壹佰元的,将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


第四条 唯美购的权利和义务
唯美购有权立即冻结违反合同协议的终端加盟店的加盟账号,并有权要求终端加盟店立即停止一切与唯美购相关的活动;唯美购保留向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追索的权利,停止提供给终端加盟店相应的培训及营销方法。


第五条唯美购终端加盟店的权利和义务
1. 销售网站商城所有的商品及服务。
2.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在与唯美购进行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唯美购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唯美购商品政策、优惠信息、市场政策、销售策略、客户资料、客户信息、加盟操作模式等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未经唯美购同意,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
3.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应保证注册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准确的,如因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而导致唯美购无法向其发出通知、进行结算等事项或该些事项发生错误、延迟等的,唯美购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4.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应妥善保管本协议中唯美购赋予的ID及密码,密码是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管理其加盟账户的唯一识别信息,如因管理不慎发生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5. 唯美购提供的推广内容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归唯美购所有,未经唯美购书面同意,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进行使用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
6. 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未经唯美购同意自行设计为唯美购进行的推广内容,因此而给唯美购造成损害的,唯美购有权要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立即删除相应推广内容;如给唯美购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唯美购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有权要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按照违约期间的收益总额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唯美购损失的,唯美购还有权要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据实赔偿。
7.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仅得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合作,未经唯美购同意,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不得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途径使用唯美购商品图片、信息或进行销售,不得自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渠道获得或销售唯美购商品,不得擅自以电子商城(如淘宝商城)形式加盟合作。
8.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须确认: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不享受唯美购提供给最终用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唯美购确认可以享受的除外)。
9. 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利用系统漏洞或其他手段享受了唯美购给予最终用户的优惠政策或积分制度,一经发现,唯美购有权就该购买账户内的所有订单不予结算,并就该购买账户内积分予以清除及积分所兑换的商品予以扣除,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唯美购终端加盟店准则:
1.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依据本协议进行注册,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条之约束。
2.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应遵守唯美购关于网络终端加盟店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约定、唯美购加盟网站发布的管理规定、通告、终端加盟店操作规范及流程、唯美购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形式发布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3. 唯美购有权调整终端加盟店相关政策及规定,唯美购调整终端加盟店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将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形式通知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
4.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运营唯美购过程中,不应有下列行为:
5. 未经唯美购许可,以唯美购名义对外进行市场有损害唯美购活动;
6. 未经唯美购书面同意,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不得冒充唯美购官方网站、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是唯美购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
7.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所有对唯美购进行推广使用的图片、文字均应与唯美购发放给加盟渠道的一致,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自行对唯美购进行大规模的邮件、短信、礼品卡推广及特殊促销活动时,必须事先获得唯美购书面确认及授权,未经唯美购许可,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均不得进行前述活动。
8.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在进行运营时,不应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提出与唯美购网站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

第七条知识产权相关约定
1. 协议双方仅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商标、LOGO等,不得以任何其他目的或方式使用对方的商标、LOGO等。
2. 由于一方的责任所发生的所有物质和经济损失,责任方有赔偿的责任。
3. 唯美购对向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提供的推广内容、信息、版式、文字、素材等均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仅得以本协议约定之目的进行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演绎或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其有权订立本协议;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如因守约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协议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店家信息、员工信息、项目成本信息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获得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 . 双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 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其对根据本协议获知的唯美购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客户购买行为及本协议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会向任何不相关之人员进行披露;
4.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本协议通用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非违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予以补偿。
2.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唯美购有权要求其按照其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两倍向唯美购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唯美购的损失,唯美购还有权要求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据实赔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或不能协商的,双方同意提交天津唯美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1. 本协议自您成功注册为唯美购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之日起生效,您停止使用唯美购服务或唯美购冻结、撤销您的加盟账号之日或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时,本协议终止。2.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对方邮件系统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第三方快递公司系统显示送达或拒收之日起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3. 唯美购将通知发送至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自加盟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即视为公司网站终端加盟店收到唯美购通知。4.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以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如协商未果,可就该纠纷向天津市唯美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